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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站问答|001期:社工机构可以成立社工站吗?

发表时间:2022-10-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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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社工机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民规 〔2020〕1号)规定:各地登记管理部门在遵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本精神的基础上,适当放低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凡申请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在章程中明确其社会工作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发起人中至少有2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职业水平证书在有效登记期内),或有社会工作专 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市级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2万元,在县 (区、市) 级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万元,同时建立党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登记前审查把关。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时,经其申请,可以依法登记为慈善组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相关信息按程序上传省民政厅和民政部数据库。由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多在基层,鼓励登记成立市级、县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省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立登记相关程序暂按原政策执行。


问:

社工机构可以成立社工站吗?






答:

社工机构并不能成立社工站。社工站是政府部门设立,通过招投标等方法发包项目,由社工机构承接。社工机构可以去推动当地民政部门知晓社工站建设的意义,推动社工站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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